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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温峤镇民工子弟学校招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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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温峤镇民工子弟学校招生公告

    * 来源 : 校务委员会 * 作者 : wenlingshimao * 发表时间 : 2016-06-16 * 浏览 : 632
   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温峤镇
    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招生公告
     
    一、入学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     (1)适龄儿童(年满6周岁,截止2016年8月31日);(2)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;(3)父母双方持有我市颁发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或持有“温岭市流动人口登记证”半年以上;(4)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;(5)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
    二、招生流程(仅限一年级新生)
       (1)已取得“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凭证”的,但公办学校未录取的随迁子女,持有效的证明材料在2016年8月10前到就近的民办民工子弟学校进行预报名(限报一所),逾期不再受理。
       (2)其他随迁子女持有效的证明材料于2016年8月15至8月19日到温峤镇茅洋小叮当幼儿园(茅洋村部)进行预报名(限报一所),逾期不再受理。若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,由当地政府组织摇号录取。若出现特殊情况,由当地党委、政府和市教育局共同研究解决。
     
    三、证明材料
        随迁子女进行预报名时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       (1)家庭户口簿,若父母双方未在同一本户口簿,需提供结婚证。复印父母双方一页及孩子所在页。
       (2)父母双方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或《温岭市流动人口登记证》  (登记证发证时间为2016年3月1日后的,还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“温岭市流动人口登记证明”)。如仅父母一方有居住证或登记证,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镇(街道)人民政府出去的当地无监护条件证明(离婚证或其他单身证明也可)。
       (3)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参加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,需提供《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凭证》(其中积分较高的一人)。
       (4)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六个月内签发的,经温岭市各镇(街道)计生办查验盖章有效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
       (5)劳动合同、供职单位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照。
     
    四、本辖区民办民工子弟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人数
    校名
    招生人数
    温岭市世贸学校
    1350人
     
     
    温岭市教育局   温峤镇人民政府
    2016年5月10日